昆明市 曲靖市 玉溪市 保山市 昭通市 丽江市 普洱市 临沧市 楚雄州 红河州 文山州 西双版纳州 大理州 德宏州 怒江州 迪庆州

2023年10月云南省第90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

发布时间:2023-06-29 14:22:04来源:admin

云南省202310月第90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下简称自学考试)将于1028~29日进行。现将有关报考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为20231028~2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具体开考专业及课程考试安排、使用教材、课程设置与学分详见附件123)。

二、报考对象及条件

(一)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依照《条例》规定并按照我省开考专业考试计划自愿选择专业报考。对有特殊要求的专业,考生须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二)自学考试分为专科和本科两种学历层次。申请本科毕业时,需进行前置学历校验,必须出具国家承认学历(包括普通全日制高校、成人高校、自学考试等)的专科(或以上)毕业证书方可办理。

(三)提倡在职人员按照学用一致的原则,选择专业报考。

(四)病残者应选报与自己身体情况相适应的专业,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三、报名时间

2023831900971700,考生登录云南省自学考试管理平台(网址:https://zk.ynzs.cn,下同)进行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期间若遇节假日,网上报名系统正常开放)。

温馨提示:

1. 请下载《考生使用手册》查看注册及报名流程。

2. 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进行报名。

3. 报名系统仅在报名期间开放。

四、报名流程及缴费说明

报名流程全部在网上完成,无需进行现场确认。若因特殊原因导致网上报名不成功,可自行联系各确认点进行人工认证(各确认点联系方式见附件4)。

(一)新考生报名流程

1.新考生注册。新考生登录云南省自学考试管理平台注册,根据提示完善个人资料。注册成功后,生成12位全数字准考证号,使用准考证号和手机短信发送的初始密码登录系统。考生获得的准考证号可以重复使用,下次报名时可直接登录,不需要再次注册。每个考生最多只能注册三个准考证号。

2.登录成功后,须完成待办事项才能进行下一步操作。

3.报考课程。进入我要报考模块,根据提示选择本次考试需要报考的课程并完成缴费即为报考成功。

(二)老考生报名流程

1.参加过自学考试并拥有“13位含字母准考证号的考生,请重新注册“12位全数字准考证号,进行自考报名等相关操作,“13位含字母准考证号的成绩毕业时可合并到“12位全数字准考证号下。

2. 20234月及以前注册并拥有“12位全数字准考证号的考生,无须重新注册,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码后6位。

3.老考生报名课程流程与新考生报名流程3报考课程相同。考生忘记准考证号或者忘记密码,可使用忘记准考证号忘记密码功能,根据页面提示进行操作。

(三)报考加试课程流程说明

进入选择报考课程页面,选择加试课程对应的考试时间,点击选择课程。进入选择课程页面,点击我要报考加试课程即可。

(四)考试地点选择

请考生选择户籍地或常驻地(工作、生活、学校所在地)报考。本次考试在全省16个州市安排考点,考试地点由考生选择的报名确认点所在州市统一安排。

(五)根据云发改收费〔200698号文批复,课程报考费为32/门。考生缴费前请认真核对所有信息是否正确。若报考错误且已缴费成功,不可再更改和退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报名缴费成功后考生未参加考试的,报名费不予退还。

五、打印准考证 

202310239:00起,考生可登录云南省自学考试管理平台进入我要报考页面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用普通A4纸打印,严禁在准考证正反面做任何标记。

2020年前的塑封准考证不再使用。

六、考试

(一)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一年开考两次,时间为每年的4月和10月,每次考试时间为2天,每天考2场,每场考试同一考试时间段只可以选报一门课程,因此,每次考试每名考生最多可以报考四门课程。考试成绩以百分计,六十分及格,不及格者可参加该门课程的下一次考试。

(二)应考时,考生须同时携带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原件(或有效期内的纸质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缺一不可。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规则,不得以任何形式作弊。凡违纪违法者,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严肃查处。

(三)考试时,如有需要携带作图工具和计算器等特殊说明的科目,省招生考试院将于考前在招考频道公布,不准使用具有存储、接收、发射功能的电子工具。考生进入考场考试时严禁携带任何通讯工具,否则将视同作弊。

七、查询成绩 

考生可于考试结束后一个月左右关注云南省招考频道公告查询本次考试成绩。考生对成绩有质疑的可在成绩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本人报名所在确认点(各州市、县区招生考试机构)提出申请,各确认点统一登记后,由州市招生考试机构汇总报省招生考试院进行统一查分(各确认点联系方式见附件4)。不接受个人查分。 

八、其他事项

(一)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成绩在自考专业中的使用。根据全国考委办函【2004148号文件规定:

1. NCRE课程暂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部分专科课程进行衔接。

2. 凡获得NCRE一级及以上合格证书者,可以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的计算机应用基础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课程(课程代码分别为:0001800019)或者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实践)课程(课程代码分别为:0231602317)。

3. 凡获得NCRE二级C语言程序设计(笔试和上机)合格证书者,可以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的高级语言程序设计(一)高级语言程序设计(一)(实践)课程(课程代码分别为:0034200343)。

4. 凡获得NCRE三级PC技术(笔试和上机)合格证书者,可以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的微型计算机及其接口技术微型计算机及其接口技术(实践)课程(课程代码分别为:0231902320)或微型计算机原理及应用微型计算机原理及应用(实践)课程(课程代码分别为:0227702278)。

(二)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成绩在自考专业中的使用

1. 参加过PETS二级考试的考生,笔试合格者的成绩可直接顶替英语(一)(课程代码:00012)的考试成绩,并可获得相应的学分。

2. 参加过PETS三级考试的考生,笔试合格者的成绩可直接顶替英语(二)(课程代码:00015)的考试成绩,并可获得相应的学分。

(三)考生根据所报专业的开考课程,报考本次开考课程的一门或数门,并按自学考试开考专业计划的有关规定参加考试。允许考生根据开考专业计划跨专业报考相同课程代码、相同课程名称、相同学分的考试科目。

(四)考生按照所报专业的考试计划,考完规定的全部理论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后,如该专业有实践、实习、设计、毕业论文等考核要求的,应及时和主考学校联系实习考核等事宜,待取得合格成绩后,方可办理毕业证书。

(五)学历及毕业生的使用待遇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采用学分累计的方式逐步完成学业,学习者完成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完成毕业论文(设计)或其他教学实践任务;思想品德鉴定合格者准予毕业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其学历。符合学位条件的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由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学校依照有关规定,授予学士学位。

毕业生的使用和待遇按《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和《关于高等、中专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若干问题的通知》(云教自字〔86〕第10号)文件执行。

(六)应考者的往返路费及食宿费自理。

(七)考生可根据《202310月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课程使用教材目录》(附件2)自行购买教材。

附件:

1202310月云南省第90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及课程考试安排

2202310月云南省第90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课程使用教材目录

3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专业课程设置与学分

4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州市报名确认点联系方式

注:以上内容如有变动,请以官方最新通知为准。

 


滇ICP备16005908号-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