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申请表;
2)经工作单位或有关学校审核,省自考办审核成绩后,交学校成教院(自考中心),报学校学位委员会审核;
3)考生向主考学校学位主管部门交纳考务、评审等费用,具体标准按有关文件精神执行。同时向主考学校缴纳一科次的报名费;
4)学位办将评审结果等相关材料报送省学位办备案,同时送省自考办一份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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