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这个问题,我们首先应掌握这样一条总的原则,就是在相同层次中,相同考试科目的专业可以兼报。具体到2005年的招生政策是这样规定的:
1、高中起点升本、专科文史类、理工类专业不能兼报。
2、高中起点升本科专业可以兼报高中起点升专科(高职)专业。
3、公安类成人高校的全部专业、医学(中医学类、药学类等两个一级学科除外)、中医药和中央司法警官教育学院的监狱管理、劳教管理专业不能相互兼报,但可兼报文史或理工类中文化课考试科目相同的专业。
4、在高中起点本、专科专业中,报考艺术类专业的,可以兼报文史类专业;报考体育类专业的,可以兼报理工类专业。
5、专科起点升本科只能在统考考试科目相同的专业中兼报。
报考高职(高专)和专升本专业,只能在统考考试科目相同的专业中兼报。高起本可以兼报高职(高专)。报考艺术类专业,可以兼报文史类专业;报考体育类专业,可以兼报理工类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