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考生转出考籍档案到外省(市、区)
(一)转出条件
按转考程序要求,转考应当先办理转出手续,再办理转入手续,符合下列转出条件的可以申请转出:
1.考生在云南省和转入省均已取得一门或者一门以上统考课程合格成绩,并取得转入省考籍后,才能提出转考申请。
2.考生在当次转考工作期间只能申请一次、只能申请转出到一个省(市、区)。
3.考生在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或者延迟毕业期间,不得转出。
4.已经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只能在云南省办理该专业毕业手续,不得转出;已办理毕业证的考生成绩不得转出;已经转出的课程,无法重复转出。
5.只能转出统考课程合格成绩。免考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不得转出;实践性环节考核成绩不得转出;毕业论文成绩不得转出。
6.考生办理转入手续未满一年的,不得转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