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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07 13:26:40来源:admin

教学司〔2017〕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中央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各相关硕士研究生招生单位:

经商教育部发展规划司,2018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继续按照2017年下达的招生计划执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7〕9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6〕7号)开展相关工作。

教育部高校学生司

2017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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