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关于报考2007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有关问题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07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教民厅[2006]6号)的文件要求,为确保我区该计划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实行“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和采取“自愿报考、统一考试、适当降分、单独统一划线”的原则,学生毕业后,全部回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
二、报考考生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和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少数民族在职和非在职人员。长期从事民族工作的汉族考生(占录取总额的10%)也可报考。
三、招生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为国家定向培养专项招生计划。2007年全国计划招生3700名(其中硕士生3000人,博士生700人),其中下达给我区的硕士生招生计划为119人。博士生招生计划不分省。具体招生院校及分省名额见2007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名额分配表。
四、报名、考试方式及时间: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参加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全国统一考试,2006年10月10日至31日在中国研究生招生网上报名(yz.chsi.cn或yz.chsi.com.cn),11月10日至14日确认信息,2007年1月20至21日考试;报考博士研究生的考生直接与招生单位联系。
五、报名流程:考生自行从宁夏教育考试院信息网(www.nxks.nx.edu.cn)上下载登记表(一式三份)填写相关项目后,携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生证及复印件到自治区教育厅民族教育处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到宁夏教育考试院普招处领取网报校验码,然后在研招网上报名,注意在“专项计划”栏目中应选“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并输入网报校验码。
教育厅民族教育处联系电话:0951-6030409
宁夏教育考试院普招处联系电话:0951-6032142
地址:银川市新华东街67号(金凤凰电影院对面)
宁夏教育考试院
二〇〇六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