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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07年硕士研究生报名须知

发布时间:2023-09-07 17:15:03来源:admin

(河北招办9月19日发布)

  欢迎各位考生选择在河北省参加2007年硕士研究生报名考试,请你们务必仔细阅读以下须知并认真阅读所选报名点和招生单位发布的公告信息,以免因本人疏忽而影响了报名、考试和录取。

 一、河北省各报名点对各种考试方式的约束条件:

  1、我省所有报名点(不含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均接收报考统考和法律硕士联考考生的报考工作。

  2、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报名点代码1313)只接收驻冀部分高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为硕士研究生和农村教育硕士的报名工作,不接收其他考试方式的报考工作。

  3、对于报考我省部分高校MBA联考的考生请注意:报考燕山大学的MBA联考的考生必须选择秦皇岛市教育考试院作为报名点;报考河北工业大学和华北电力大学的MBA联考的考生必须选择保定市教育考试院作为报名点;

  4、对于报考我省部分高校单独考试的考生请注意:报考燕山大学单独考试的考生必须选择秦皇岛市教育考试院作为报名点;报考河北大学和华北电力大学单独考试的考生必须选择保定市教育考试院作为报名点。

   5、我省所有报名点均不接收报考强军计划和援藏计划的考生报考,详情请咨询相关招收强军计划和援藏计划的高校。

  6、对于选择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应到省级教育考试部门办理相关资格审查手续,并选择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招生办公室作为报名点。

  7、对于有关报名点和招生单位另有特殊要求的,请考生按照报名点和招生单位的要求办理。

  二、对网报中常见模糊问题的说明:

  1、应届本科毕业生指纳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且2007年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最后学历应选本科。

  2、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指纳入国家成人高校招生计划并于2007年3月底前或7月前拿到成人高校本科毕业证书的学生,最后学历应选本科。

  3、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不得以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报考,在2006年11月份网上报名确认工作结束前不能取得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书的考生不得以本科毕业生身份报考,如本人有专科毕业证书且到2007年9月1日前满两年以上的,可参照国家有关同等学力的报考条件报考;

  4、截止到2007年9月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毕业证书不足两年的学生,不具备报考资格,不得报考2007年硕士研究生。

  5、对于本人大学毕业后人事档案还未落在实际用人单位的,请在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一栏填写“人事档案暂时存放在*********单位”

  三、报名程序:

  1、考生进行完网上报名后,请打印出清单并牢记本人在网上报名中生成的报名号。

  2、考生本人必须于11月10日至14日到报名点在网报公告信息中发布的报名现场确认地点进行报名现场确认、缴费和照相。不在规定的时间进行现场确认的,网上报名信息无效。

  四、考生考试地点的通知方式:

  考生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在初试前获取本人具体的考试地点:

  1、由报名点负责通知考生或由考生按照报名点提供的方式查询本人初试地点和有关考试具体要求。

  2、考生可提前三天通过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hebeea.edu.cn)辅助查询本人具体的初试地点。

  五、纪律要求:请各位考生认真填写有关网上报名信息,保证报名时所提交的报考信息与实际情况和材料相符,并做到真实、有效。如因信息不符或因作假行为而影响到考试和录取的,本人承担一切后果。

  六、其它:

  考生如需打印本须知,可登陆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研究生招生处阅读本须知并进行打印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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