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广大考生查询考试信息,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23〕3号)有关安排及各项考试制度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考试信息公告方式
由我中心组织实施的各项考试信息公告方式如下:
考试信息项目 | 说明 | 公告方式 |
通用考试信息 | ||
考试科目 | 考试专业和科目设置等 | 中国人事考试网 |
成绩管理 | 成绩有效期等 | |
证书管理 | 资格证书、成绩合格证明发放规则等 | |
报名条件 | 报考所需学历资历条件等 | 中国人事考试网 |
本年度考试信息 | ||
考试大纲 | 考试内容、知识范围等 | 中国人事考试网 |
考试时间 | 考试日期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官网 |
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 | 省级考试机构考试通知 | |
报名时间 | 报考提醒 | 中国人事考试网 |
本地区具体报名安排 | 省级考试机构考试通知 | |
考试成绩 | — |
考试报名证明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有关事宜请查阅中国人事考试网“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栏目。考试主管部门、人事考试机构及其他负责报考资格审核的单位,将在考前、考中、考后对报考人员承诺内容开展核查。报考人员应接受并配合核查,逾期拒不接受核查或未按要求接受核查的,视情形给予报名无效、取消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证书无效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