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人事部制定下发了《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暂行规定》和《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实施办法》,2003年7月成立了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英语专家委员会,并于2003年12月6日至7日,全国首次二级、三级英语口译、笔译试点考试在北京、上海、广州三个城市举行。经过多方协商、共同协作和精心组织,圆满完成了本次试点考试任务。
试点考试的参考率高、考生范围广,从各方面反映看,试点工作得到了人事部、外文局领导、各位专家及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翻译资格(水平)考试报名条件放开,面向社会,得到广大考生的欢迎和社会的认可,符合人才评价的发展方向。
据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专家委员会主任黄友义预计2005年就将在全国范围内铺开,语种也将逐步扩大为俄、德、西班牙、阿拉伯等多个语种,英语还将开设同声传译。一旦某语种相应级别的考试在全国统一进行,将不再实行该语种相应的职称评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