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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证变更注册要求

发布时间:2023-07-12 14:23:25来源:admin

变更注册

在注册有效期内,注册工程师变更执业单位,应与原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按规定程序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变更注册后仍延续原注册有效期。

变更注册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1、注册师变更注册申请表(12);

2、注册师申请变更至新设计单位注册的证明(如用计算机打印需由注册师本人签字)

3、聘用单位出具的受聘人员的聘用合同复印件(至变更注册时聘期不得少于1年,且合同中应有本人签字);

4、原聘用单位出具的与申请人解除聘用合同的证明及同意其调动(离退休人员的外聘)证明;

5、原聘用单位出具的申请人申请变更注册前2年内的职业道德证明;

6、申请人变更注册前的执业印章;

7、新聘用单位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8、继续注册时要求变更时,需同时提供参加继续教育证明和体检证明。

办理程序

A、跨省(部门)变更注册程序:

(1)申请人按照变更注册要求提交申报材料;

(2)申请人将有关材料(含申请人的执业专用章)报送省注册地方管理委员会;

(3)省注册地方管理委员会审查材料符合变更条件后,将变更注册人员材料返还申请人。

B:省内变更注册程序:

(1)申请人按照变更注册要求提交申报材料;

(2)将有关材料报送新聘用单位所在建设局主管部门;

(3)各地建设局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后,将申报材料报省管理委员会(结构)办公室;

(4)省管理委员会(结构)办公室审查同意签字盖章后,将变更注册材料报送全国管委会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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