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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资格职责评估

发布时间:2023-07-13 14:53:58来源:admin

职责评估

一、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业务活动时,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管理的各项规定,坚持科学、客观、公正的原则,恪守职业道德。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可主持进行下列工作:

()环境影响评价;

()环境影响后评价;

()环境影响技术评估;

()环境保护验收。

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应在具有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的单位中,以该单位的名义接受环境影响评价委托业务。

四、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在接受环境影响评价委托业务时,应为委托人保守商务秘密。

五、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对其主持完成的环境影响评价相关工作的技术文件承担相应责任。

六、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应当不断更新知识,并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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