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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证注册要求

发布时间:2023-07-15 11:10:00来源:admin

注册

第一条 国家对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实行注册执业管理制度。取得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且从事工程造价相关工作的人员,经注册方可以注册造价工程师名义从事工程造价工作。

第二条 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注册的组织实施由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分别负责。

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按照职责分工,制定相应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注册管理办法并监督执行。

第三条 准予注册的,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予以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一级)(或电子证书)

第四条 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时应持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注册证书、执业印章样式以及注册证书编号由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交通运输部、水利部统一制定。

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及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注册证书的制作和发放;执业印章由注册造价工程师按照统一规定自行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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