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工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下,并经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定配6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毕业证书。
高级工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定配工3年)以上,经高级
2.职业资格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3.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定配工5年)以上。
4.取得本专业大专以上毕(结)业证书,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
5.以高髻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毕业证书。
6.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5年以上(本人须是法人代表,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