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场监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设备监理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设备监理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市监质发〔2023〕13号)文件精神,原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调整为设备监理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实施部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二、科目介绍
设备监理师职业资格考试设“设备监理基础知识和相关法规”“设备工程质量管理与检验”“设备工程项目管理”“设备监理实务与案例分析”4个科目。其中,“设备监理实务与案例分析”为主观科目,其他科目均为客观科目。
三、报名条件
凡符合《市场监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设备监理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设备监理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市监质发〔2023〕13号)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设备监理师职业资格考试。
四、报名办法
设备监理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可自行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报考人员须以电子方式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考试组织机构不再索要有关证明,依据承诺为其办理报名相关事项。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的,报考人员应按报名地考试组织机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事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详情请见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办事指南》)
考试报名实行网上报名、网上交费。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在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相关操作。报名前,须完成注册、上传照片等操作。报名时,须认真阅读并知晓《报考须知》等有关内容,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名信息并完成交费。报名具体安排详见各省(区、市)有关通知。
五、成绩和证书管理
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必须在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考试成绩在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发布。
设备监理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设备监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其中,纸质证书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用印,在全国范围内有效;电子证书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制作,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其他事项
参加原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其有效期内的各科目合格成绩有效期顺延,按照4年为一个周期管理。原《设备工程监理基础及相关知识》《质量、投资、进度控制》《设备监理合同管理》《设备监理综合实务与案例分析》科目合格成绩,分别对应科目《设备监理基础知识和相关法规》《设备工程质量管理与检验》《设备工程项目管理》《设备监理实务与案例分析》。
(考试具体信息请以报考地考试机构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