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事部 国家测绘局关于印发〈注册测绘师制度暂行规定〉、〈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注册测绘师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14号)文件精神,从2011年起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实施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
一、实施部门
自然资源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二、科目介绍
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设“测绘综合能力”“测绘管理与法律法规”“测绘案例分析”3个科目。其中“测绘案例分析”为主观科目;其他科目均为客观科目。
三、报名条件
凡符合《人事部 国家测绘局关于印发〈注册测绘师制度暂行规定〉、〈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注册测绘师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14号)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
具体报考条件可从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报考条件”栏目查询。
四、报名办法
注册测绘师报名证明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可自行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报考人员须以电子方式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考试组织机构不再索要有关证明,依据承诺为其办理报名相关事项。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的,报考人员应按报名地考试组织机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事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详情请见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办事指南》)
考试报名实行网上报名、网上交费。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在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相关操作。报名前,须完成注册、上传照片等操作。报名时,须认真阅读并知晓《报考须知》等有关内容,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名信息并完成交费。报名具体安排详见各省(区、市)有关通知。
五、成绩和证书管理
参加考试的人员均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考试成绩在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发布。
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合格,颁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共同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测绘师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有效。
六、其他事项
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港、澳居民,可申请参加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
(考试具体信息请以考试通知或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