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监理工程师是项目安全生产日常监理工作的主要实施者,代表总监理兼工程师在项目工程监理过程中行使项目安全生产监理的职责。
2、监理工程师应认真贯彻执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贯彻执行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规范标准,做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监理工作。
3、监理工程师有权参加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审查工作,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监理工程师应做好日常安全巡视检查工作,掌握安全生产动态。
5、监理工程师应参加监理安全巡检活动,做好安全活动记录。
6、监理工程师有权检查施工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对特殊工种人员无证上岗情况有权制止。
7、监理工程师在实施监理过程中,有权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并应及时总监理工程师汇报;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立即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
8、监理工程师应监督检查施工单位安全整改通知的落实情况。对整改通知回复单内容有权进行核查,对未达到整改要求的,有权要求继续整改,并将核查情况向总监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