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初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
二、报名参加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4、具备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5、具备博士学位。
6、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
三、报名参加高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3、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同时,报名参加上述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